最近閒來無事都在看小說,言情小說。仔細想想會接觸到這類書籍大約是從國小六年級開始,那時週六還沒有週休,而沒有正課卻又必須到校,乏善可陳的星期六,學生們都很聰明的找到打發時間的方法,我則在同學的引荐下稍微窺伺小說的世界。
  雖說國小就有所知,不過那時郊外的玩樂遠在這些愛來愛去的故事之上,直到國中二年級班上一度流行起租借書的風潮,除了雜誌、漫畫還有就是小說。因為環境改變,男女孩可以毫無芥蒂相處這件事變成一種神話,在不知如何自在與女同學相處,男同學又讓我不敢領教,個性漸轉孤癖時小說排解我大半無聊時間,最重要一點是當時我看書中男性主角才能稍微覺得安慰:也許世界上的男性不全是王八蛋!(當然,對一個國中生而言世界也只有一個中學教室那麼大而已)
  國三那個日子規律如尼姑一過,我重新和小說接軌,唯一改變是我不再對小說來者不拒,除了挑故事類型我還挑作者,有時候不小心踩到地雷氣得哇哇叫,可是這種事只有我一個人實在太沒意思了,所以在看了無數人有看小說寫評論的習慣後,我決定我也要效法,感覺這種東西還是要寫下來才有意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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