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,喜歡文字、喜歡看小說,然後想要擦擦寫寫;喜歡聽故事、看故事,然後想要動手寫故事。
  寫些什麼好呢?浪漫的愛情的?不了,我想言情作家真的夠多了;那麼懸疑偵探?還是不行,裝神秘我作不來……也許,暫時當個讀者,會比較適合,呵!

  我想看愛情,我就讀言情小說;我想要刺激,就看懸疑偵探,可是我再也不只想看這些東西了,純粹故事情節已經沒有新意,需要思考的、深入的感覺。也許我天生就愛胡思換想吧!只有故事沒辦法滿足我的渴望了,所以變得挑剔。懂得選擇,是一個好讀者的習慣,選擇適合自己的內容,才能跟作者互動。

  可,我不確定,這樣的選擇有讓我成長嗎?無解。

  雖說有很多事情很困擾,但還是照著習慣的步調走吧!太急燥只會亂了陣腳;成長也是慢慢醞釀,一點一點累積,慢慢來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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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queen015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